负责人:于洪满 办公电话:0631-6663310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的行政监督、经办稽查和社会监督工作。规范医保经办业务,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机构的基金管理、支付工作。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