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刘萍 电话: 0631-6653478
拟订全市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提出市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建议。承担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相关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牵头水利改革发展相关工作。指导雨洪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组织指导市骨干河道堤防、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和防潮堤建设。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项目与安全设施同步落实制度,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标 准化建设。组织开展水利工程稽察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对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水利科技创新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科技推广和创新服务。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协调落实本市引黄调水和南水北调有关工作。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及相关产业发展研究和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工作。参与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组织策划、论证产业发展项目,制定年度招商引资(引智)计划。组织宣传推介相关产业政策和地方投资环境。牵头组织产业对接活动,参与具体产业项目的策划、联络、跟踪与服务。负责本部门城市国际化相关工作,按照城市国际化战略要求,组织、策划、实施本行业本领域城市国际化各项工作。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城市防汛抗旱相关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及城市防汛排涝设施的安全管理。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的安全鉴定等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水库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