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60-99周岁低保老年人以及生活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的低保老年人。
二、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申请表。
三、补贴标准:60-79周岁每人每月8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四、办理流程
个人到户籍所在镇街民政窗口进行申请,镇街负责受理审核,市民政局负责审批、发放补贴资金。
五、承诺办结时限:即办件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0631-6651298
投诉电话:0631-6651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