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靳乔 办公电话:0631-6652723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监管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会计信息,培训会计人员,督促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负责监督乡镇范围内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多渠道开辟财源,加强财源建设,支持、配合乡镇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培植和壮大财源。负责乡镇财政支出管理,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镇工作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审核发放和管理监督惠农资金,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环境整治奖补资金、村级运转经费和连片治理奖补资金等。认真编制全镇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定期向乡镇政府和财政局报告乡镇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对乡镇国有资产购置、登记、处置进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乡镇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严格控制乡村新增债务,积极化解乡村债务。负责乡镇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的管理保管工作;完成乡镇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