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郭洪波 办公电话:0631-6858236
1、认真贯彻和执行水利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为发展农业生产,树立全面、优质服务的思想,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共同搞好工作,以促进农村水利事业的发展。2、在工程建设上,根据农业生产,人民生活的需求,在市水利局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做好辖区内水利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等工作。3、在工程管理上,负责建立健全全镇、村水利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4、为各级领导部门当好参谋,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及时处理破坏水利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利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