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于怡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使辖区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镇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城区和农村规划管理、无证商贩、车辆违规停车、商店占道经营等的行政处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