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段浩楠。联系电话:0631-6015217
负责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自然灾害的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自救、灾后救助等工作;综合协调安全生产类及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所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检察室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