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陈恒;办公电话:0631-6678921
机构职能:负责全市学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幼儿园办园标准,指导监督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的德育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 0 至 6 岁婴幼儿家长的科学育儿指导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和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指导、组织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活动。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指导职业院校德育工作,负责将安全生产课程纳入职业教育内容。指导组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工作,促进院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牵头拟订全市民办教育与继续教育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工作;指导和管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规范发展。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