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李森林;办公电话:0631-6622958
事业单位职责:承担教育科学研究规划拟订及实施工作;承担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服务指导和成果推广工作;承担骨干教师与教育教学领军人才培养工作;承担教学业务和教师专业称号评选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的研究指导和教育技术装备的评估服务工作;完成教育和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